開頭就令人詫異的是--醫生領悟到「見死不救」是一種慈悲-的這句話,明顯地違背人道及道德與醫師法、刑法等等,不被人所能接受的行為。
相信很多人會講現在到底是甚麼情形,醫生「見死不救」都變成是一種「慈悲」了,沒有天理嗎?
電視新聞中,屢見不鮮的醫療糾紛,還有全家人全心投入所得,讓一位歷經2~30年植物人甦醒的報導,惟前述所提之「醫療糾紛」是外人無法聊解評斷的,但所提「幾十年植物人」的甦醒,卻是全世界幾億萬分之一,而在新聞報導中也都呈現了不引人注意的底層畫面,就是這些家庭環境都看得出來是相當貧瘠的,未來他們還要面對遙遙無期,且無法預計的復健費用支出,換個無人情世故的一句話,就是這家人真正的大苦難已開始了, 這點相信是無可否認的......。
相信一般人都看過 「重大事故」或「年老臨終」醫療中,在加護病房內,全身插滿管子、尿屎袋、餵食管、維生系統不停地壓按胸部,如果還有意識、想必弟弟生、心理都會是非常地痛苦.....。
這也是我歷經過的,30年前,是我的親弟弟,不自覺地犯得了「急性白血病」,由於我媽媽求神問佛的指示「病會好的」,所以交代一定要傾全力救治,連鄉間高貴的不明偏方,從不間斷地買,甚也花大錢辦「求神法事」,在醫院三年,再到回家三年當中,唯一時刻陪伴不離的是全身插滿管子、尿屎袋、餵食管,及「維生系統」,因為我媽媽的愛子執著,反讓弟弟處於痛苦萬分及無奈之下,後來「維生系統」有點故障,記得當時是在五月初,接到醫生指示「維生系統」連帶病人一併回醫院,到了醫院醫生問我媽還要繼續嗎? 我想我媽心理一定無法抉擇、也無法開口說放棄,只向醫生說神明有指示會好的....這是人世間的痛。
後來我找了醫生,醫生清清楚楚地跟我說 「醫者父母心」,能理解媽媽的心情,但這是「無效的醫療」,後來我跟醫師達成共識,再四天就是母親節了, 只要再四天就可以了,那四天我日夜守在加護病外,在探望時間,我在我弟弟耳邊重複地說「對不起」,到母親節當天,媽媽來過後,只看到醫生將壓按胸部的CPR開關鍵關掉, 壓按器停止、心跳即停止,這下頓悟, 這五、六年來家人只是陪伴苛護者是,早已沒有生命的空身軀,所以我最能領悟首揭之醫生領悟到「見死不救」是一種「慈悲」這句話的意涵。
我是鼓勵去聊解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(ACP)」及「拒絕心肺復甦術(DNR)」,它們不同於「安樂死」,簽署了它們不等於「放棄生命」,它們必須於「急救的生命」在不可逆的情況,且經兩位主責醫生的共同認定下、才會實施ACP及DNR。
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曾說:「ACP不只是一份計畫或文件的簽署而已,它的精神在於透過跟家人討論善終安排的過程,讓每個人都有機會去回顧過往,能跟摯愛親友完成道愛、道謝、道歉和道別,圓滿人生功課,生死兩相安。」的「四道」精義,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(ACP)、簽妥拒絕心肺復甦術(DNR),選擇尊嚴地走完生命的最後一哩路,不把難題留給我們的家人。
< 附註: 這是我個人心得分享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心得及見解,我都會誠摯地尊重 >
